莘縣信息港網訊今天,一段“莘縣民警強制帶離在出警過程中阻礙民警正常執行公務的視頻”在網上廣為流傳,引發網民熱議。
經查明,5月1日10時30分,燕塔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學林苑物業與業主因停車位問題產生糾紛,部分業主的私家車被堵在了進出通道,致使附近大量群眾圍觀,造成交通擁堵。接警后,燕塔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處置警情、疏通道路。然而在民警處置過程中,業主王某不聽勸阻,一邊起哄一邊掏出手機拍視頻,并在民警勸阻其違法行為時將民警的帽子打掉,并高喊“警察打人啦”,企圖混淆群眾視線,煽動附近群眾鬧事,為避免事態擴大,出警民警依法將王某強制帶離現場。
法律鏈接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公安提醒
隨著網絡等新媒體不斷發展,全民皆媒體的時代已經到來,在人人是麥克風這個社會時代背景下,每個人都有發言權。但是網絡這個公共媒體,不能淪為某些人利用手機等工具拍攝視頻,斷章取義,上傳網絡,意圖影響人民警察公正執法,對抗公權力、對抗執法機關、對抗法律的輿論工具,進而對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警察是人民的衛士,他們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應當被所有人尊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都將受到懲罰。
莘縣信息港專題報道公安民警是保障城市安全、社會安定、市民安寧的一支重要力量,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權威不容他人踐踏,麻辣小編在此呼吁廣大市民增強法治觀念,依法配合民警執法。
經查明,5月1日10時30分,燕塔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學林苑物業與業主因停車位問題產生糾紛,部分業主的私家車被堵在了進出通道,致使附近大量群眾圍觀,造成交通擁堵。接警后,燕塔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處置警情、疏通道路。然而在民警處置過程中,業主王某不聽勸阻,一邊起哄一邊掏出手機拍視頻,并在民警勸阻其違法行為時將民警的帽子打掉,并高喊“警察打人啦”,企圖混淆群眾視線,煽動附近群眾鬧事,為避免事態擴大,出警民警依法將王某強制帶離現場。
法律鏈接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
(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公安提醒
隨著網絡等新媒體不斷發展,全民皆媒體的時代已經到來,在人人是麥克風這個社會時代背景下,每個人都有發言權。但是網絡這個公共媒體,不能淪為某些人利用手機等工具拍攝視頻,斷章取義,上傳網絡,意圖影響人民警察公正執法,對抗公權力、對抗執法機關、對抗法律的輿論工具,進而對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警察是人民的衛士,他們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應當被所有人尊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都將受到懲罰。
莘縣信息港專題報道公安民警是保障城市安全、社會安定、市民安寧的一支重要力量,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權威不容他人踐踏,麻辣小編在此呼吁廣大市民增強法治觀念,依法配合民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