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信息港訊記者近日,莘縣交警查獲一名醉酒男子,對方還二次酒駕,結果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天、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5月4日,為切實加強春季轄區(qū)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力度,預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反彈,莘縣交警大隊張魯中隊民警天天嚴查酒駕不放松。
當天15時30分許,民警在寧王路馬莊路口東路段設卡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一輛灰色小轎車迎面駛來,民警依法將其車輛攔下進行檢查。當民警靠近駕駛員要求出示相關證件時,發(fā)現車內有一股刺鼻的酒味。于是,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并利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結果該男子的血液酒精濃度含量顯示為78mg/100ml,屬酒后駕車。
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及車輛一并帶回中隊作進一步調查。經網上核查發(fā)現,謝某曾于2014年8月1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次又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屬于二次酒駕。
民警當場對該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二次酒駕的處罰力度及嚴重后果。
目前,莘縣交警對謝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天、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莘縣信息港的報道交警提醒,飲酒駕駛一旦被查處,在交警信息平臺中的記錄將會伴隨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論何地、間隔多久,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5月4日,為切實加強春季轄區(qū)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力度,預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反彈,莘縣交警大隊張魯中隊民警天天嚴查酒駕不放松。
當天15時30分許,民警在寧王路馬莊路口東路段設卡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一輛灰色小轎車迎面駛來,民警依法將其車輛攔下進行檢查。當民警靠近駕駛員要求出示相關證件時,發(fā)現車內有一股刺鼻的酒味。于是,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并利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結果該男子的血液酒精濃度含量顯示為78mg/100ml,屬酒后駕車。
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及車輛一并帶回中隊作進一步調查。經網上核查發(fā)現,謝某曾于2014年8月1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次又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屬于二次酒駕。
民警當場對該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二次酒駕的處罰力度及嚴重后果。
目前,莘縣交警對謝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天、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莘縣信息港的報道交警提醒,飲酒駕駛一旦被查處,在交警信息平臺中的記錄將會伴隨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論何地、間隔多久,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