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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縣交警在進行例行檢查時,一駕駛人故意拖延檢查時間,被莘縣交警依法處罰

      發布時間:2018-05-21 16:11:20
      核心提示:  莘縣信息港詳實報道提到酒駕,很多人聞之色變,畢竟,飲酒之后開車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不僅不能準確判斷車距和速度,就連方向
        莘縣信息港詳實報道提到酒駕,很多人聞之色變,畢竟,飲酒之后開車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不僅不能準確判斷車距和速度,就連方向盤都握不緊。
        
        近日,莘縣交警在轄區開展夜查酒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民警對一輛白色轎車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時,該駕駛人一直在車內打電話,故意拖延檢查時間。最終,經檢測,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莘縣交警依法處罰。
        
        5月16日20點50分許,民警在工農路設置固定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例行檢查,并利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時,一輛白色轎車迎面向民警緩緩駛來。民警要求該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車證及相關證件時,而駕駛人既不落車窗,也不熄火。隨后,民警為了不妨礙后方車輛正常通行,伸手示意該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駕駛員隨著民警指示方向安全停車后,民警再次要求該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而該駕駛員既不下車,也不落車窗,拒不接受檢查,而在駕駛室內打起了電話。任憑民警一再敲車窗,一再勸說,該駕駛人就像沒聽見似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一直在車內打電話,拖延檢查時間。經過民警大概30余分鐘的耐心勸說下,該駕駛人始終在車內打電話,無動于衷。于是,民警找來破窗器,準備強行破窗,當車窗未被砸破時,該駕駛員迫于無奈,最終,將車門打開下車接受檢查。經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莘縣信息港市民報道目前,該駕駛員已被莘縣交警大隊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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