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信息港編輯人員獲悉9月25日,莘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罪案,王飛等9名被告人分別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王飛、王培培為謀取利益,聯系楊某、徐某、張某等十余人在莘縣、陽谷兩地多次賭博,期間王飛、王培培提供賭博用具、交通工具等,在賭場中抽成。
王飛還安排申某、張某在賭場外放風,并聯系被告人孫某森、孫某國在賭場內放高利貸,僅查實的涉案賭資即達48.8萬元。2017年10月8日晚,參賭人員張某在賭場內向孫某森借款37萬元,賭局結束后,孫某森、孫某國在莘縣某大酒店的一個房間內限制張某人身自由7個多小時,后將張某某的轎車扣留,次日下午又跟隨張某到莘縣徐莊鎮向張某的家人魏某某借錢。后將魏某某、魏某哄騙至莘縣城里后,孫某森和其兄等人為索要賭債,在莘縣財政局附近強行將魏某某駕駛的奧迪轎車扣留。
2013年3月1日傍晚,蔣某某和同在莘縣汽車站跑出租拉客的張某義因爭拉乘客發生爭執。張某義電話通知其親戚虞某旺到車站處理此事,虞某旺了解情況后駕車追趕蔣某某,并在追至朝城醫院南去王莊集的岔路口時追上蔣某某,把蔣某某的轎車后尾燈砸壞,蔣某某遂聯系到秦某某、于某某等人開車追趕虞某旺。
虞某旺在砸壞蔣某某的車輛回莘縣縣城的途中發現有人追趕自己后電話聯系到被告人王飛,讓王飛帶人接應自己。王飛又電話通知了其兄,其兄開車拉著任某某和被告人李某趕到燕塔街道辦事處張屯橋頭,王飛和李某等人持棍等候。虞某旺在五六分鐘后駕車到達后將車停下,下車后指向后面于某某駕駛的黑色別克轎車。于某某駕駛的黑色別克轎車停下后,虞某旺和王飛持棍將其別克轎車砸壞,并把同于某某一同前來的孫某飛打致輕傷。秦某某等人趕到后,虞某旺、王飛、李某等人駕車離開。
經鑒定,孫某飛的傷情為輕傷二級。案發后,被告人王飛賠償了被害人孫某飛7萬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莘縣信息港小編獲悉綜上,根據王飛等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王飛、王培培為謀取利益,聯系楊某、徐某、張某等十余人在莘縣、陽谷兩地多次賭博,期間王飛、王培培提供賭博用具、交通工具等,在賭場中抽成。
王飛還安排申某、張某在賭場外放風,并聯系被告人孫某森、孫某國在賭場內放高利貸,僅查實的涉案賭資即達48.8萬元。2017年10月8日晚,參賭人員張某在賭場內向孫某森借款37萬元,賭局結束后,孫某森、孫某國在莘縣某大酒店的一個房間內限制張某人身自由7個多小時,后將張某某的轎車扣留,次日下午又跟隨張某到莘縣徐莊鎮向張某的家人魏某某借錢。后將魏某某、魏某哄騙至莘縣城里后,孫某森和其兄等人為索要賭債,在莘縣財政局附近強行將魏某某駕駛的奧迪轎車扣留。
2013年3月1日傍晚,蔣某某和同在莘縣汽車站跑出租拉客的張某義因爭拉乘客發生爭執。張某義電話通知其親戚虞某旺到車站處理此事,虞某旺了解情況后駕車追趕蔣某某,并在追至朝城醫院南去王莊集的岔路口時追上蔣某某,把蔣某某的轎車后尾燈砸壞,蔣某某遂聯系到秦某某、于某某等人開車追趕虞某旺。
虞某旺在砸壞蔣某某的車輛回莘縣縣城的途中發現有人追趕自己后電話聯系到被告人王飛,讓王飛帶人接應自己。王飛又電話通知了其兄,其兄開車拉著任某某和被告人李某趕到燕塔街道辦事處張屯橋頭,王飛和李某等人持棍等候。虞某旺在五六分鐘后駕車到達后將車停下,下車后指向后面于某某駕駛的黑色別克轎車。于某某駕駛的黑色別克轎車停下后,虞某旺和王飛持棍將其別克轎車砸壞,并把同于某某一同前來的孫某飛打致輕傷。秦某某等人趕到后,虞某旺、王飛、李某等人駕車離開。
經鑒定,孫某飛的傷情為輕傷二級。案發后,被告人王飛賠償了被害人孫某飛7萬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莘縣信息港小編獲悉綜上,根據王飛等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