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信息港調查隊獲悉近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隊莘縣大隊查獲一起“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被依法處罰。
9月27日下午,高速交警在莘縣高速路口處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期間,檢查到了一輛面包車。經初查,該車駕駛員叫路某山,駕駛證、行駛證等證照齊全,但執勤民警打開后備箱卻發現車輛后座竟被拆除。
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駕駛員承認了私自改裝面包車的違法事實。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執勤民警遂對該駕駛員作出了相應罰款,責令其恢復原狀的處罰。
莘縣信息港訊息據悉,“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是指機動車經營者為達到牟利的目的,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將機動車的外形、結構或有關技術數據進行更改。機動車進行更改后,原有的技術參數、安全性能等均受到改變,在行駛過程中安全性能降低,增加了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是一種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9月27日下午,高速交警在莘縣高速路口處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期間,檢查到了一輛面包車。經初查,該車駕駛員叫路某山,駕駛證、行駛證等證照齊全,但執勤民警打開后備箱卻發現車輛后座竟被拆除。
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駕駛員承認了私自改裝面包車的違法事實。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執勤民警遂對該駕駛員作出了相應罰款,責令其恢復原狀的處罰。
莘縣信息港訊息據悉,“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是指機動車經營者為達到牟利的目的,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將機動車的外形、結構或有關技術數據進行更改。機動車進行更改后,原有的技術參數、安全性能等均受到改變,在行駛過程中安全性能降低,增加了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是一種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