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莘縣分局扎實開展執法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力求做到“五字”標準。日前,在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中,莘縣分局以98.69分勇奪全市案卷評查第2名的好成績。
一是執法文書要“標”。執法文書要統一使用市局下發的專用文書格式,現場調查、詢問記錄客觀、準確、全面。二是證據采集要“密”。收集證據要做到環環相扣,將現場檢查、調查詢問、監測結果及影像資料等書證物證形成證據鏈,爭取辦成“鐵案”。三是法律法規要“準”。通過強化執法培訓學習,執法人員要熟練掌握環保法律法規及裁量基準,做到法律依據準確,裁量幅度適當。四是案件辦理要“快”。嚴格辦案時限,立案的處罰案件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出處理決定,送達當事人。五是執法過程要“和”。在執法過程中,推行“監管+幫扶”的模式,執法人員化身“法律宣傳員”,深入企業車間一線,開展調研幫扶,引導企業形成自覺守法、主動治污的意識,幫助企業提高治理水平,為企業排憂解難,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