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莘縣公安局東魯派出所接某公司報警,稱放在停車場內的兩輛公務用車前擋風玻璃被砸壞。
接警后,東魯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及走訪調查、視頻偵查工作,最終鎖定嫌疑人蔡某,并于5月7日17時,辦案民警在莘縣城區某出租房屋成功抓獲嫌疑人蔡某。
經查,事發當日,蔡某在路過某停車場時,為發泄私憤,沖動之下用磚塊將停車場內停放的兩輛汽車前擋風玻璃砸壞。在民警耐心教育下,蔡某充分認識到了錯誤,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
目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蔡某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處罰。